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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深化厂房租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4/29 15:39:50 人气:4087

昆山市应急管理局文件

 

昆应急〔2020265


  

关于印发《深化厂房租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高新区安环局,张浦镇安监办,各区镇综合执法局(安监办),局各科室、监察大队、培训中心(信息中心):

将《深化厂房租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深化厂房租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升

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巩固2020年出租厂房蓝盾护航百日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厂房租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进群租厂区和承租企业规范化建设,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昆山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深化厂房租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严格对照整治整改-规范提升-标准化推进的工作思路和四标落地、制度上墙、三化建设的整治标准,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规范管理、事故预防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大幅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昆山高质量发展现代化试点走在前列,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整治目标

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全市出租厂房蓝盾护航百日专项行动成果,有效推动全市出租厂区和承租企业细化落实四标落地、制度上墙,三化建设要求,全面压实房东和承租企业主体责任,全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精准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在2020年整治提升基础上,逐步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承租企业可视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上,按照整治整改规范提升标准化推进的工作路径,全面提升承租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预防能力,做到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环境整洁明朗、作业分区清晰、现场设置规范,内部分隔合规、疏散通道畅通、风险隐患辨识清晰、防范措施到位、安全活动经常、管理台账齐全。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联动,强化承租企业源头管控

1.严格执行出租厂房管理指导意见。各区镇要严格执行《昆山市工业厂房出租管理指导意见》,从源头上强化管控,杜绝引进负面清单企业,避免出现改变用房性质、超防火等级、二房东随意分隔出租等情况;要督导出租方根据厂房自身条件合理引进合规承租企业,鼓励同一园区尽量引入同一或相近行业企业。

2.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一是对于符合条件新引进的承租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开展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二是存量项目应按规定对其使用危险化学品、环境治理设施等进行安全评价(评估),确保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3.严格管控负面清单企业。各区镇要严把质量关,要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群租园区内租赁企业开展深入排查和充分辨识,对排查出的负面清单企业,要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出租方和承租企业共同协商,制定计划逐步清退或引导企业转型发展。

4.严格规范群租厂房防火分隔。群租园区新增承租企业,提倡一层一租户或一栋一租户;单层多个承租企业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落实防火分隔,并确保每承租企业至少有2个不同方向安全出口;承租企业入驻应符合厂房防火等级,电气线路必须要穿管,严禁私拉乱接、超负荷运转。

(二)加强培训,大力提升管理水平

1.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厂房租赁双方是群租厂房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区镇应督促租赁双方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管理机构,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和电工;督导出租方切实履行对群租厂房的统一协调管理职责,定期开展协同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区镇应督促租赁双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档案和应急预案并落实;督促出租方定期召集承租企业主要负责人会议,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定期通报协同管理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整改措施等,定期组织开展厂区综合性应急演练。

3.强化提升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各区镇应督促租赁双方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电工定期参加培训并持证上岗;督促企业以书面形式明确安全管理员和电工的职责、权力,确保安全管理员、电工有事可干、遇事敢管,不断提升群租厂房管理水平。

4、加强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加强园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完善园区及承租企业消防设施、应急器材配备,组建义务救援队伍,开展自救互救和逃生避险训练、演练,提升扑灭初期火灾和员工逃生避险能力。

(三)加强整治,加快推进标准化创建运行

1.充分辨识生产现场风险隐患。按照省政府140号令要求,各区镇应督促租赁双方定期开展风险辨识工作,风险辨识应精准覆盖到整个作业现场、辅助设施、公共区域,及各工种、岗位和设备设施,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风险四色图应延伸到各车间、仓库、辅助用房,对于发现的较大以上风险,要及时向区镇报备。

2.强化承租企业内部管理秩序。各区镇应将承租企业内部管理规范作为重点,开展整治推进工作,指导和督促承租企业畅通疏散通道、合理规划作业场所、定置摆放移动工具、精准张贴操作规程和岗位风险告知卡、完善各类警示标志标识等。要督促承租企业规范现场秩序、落实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教育培训等。

3.加快推进标准化创建运行。各区镇在督导承租企业规范整治的同时,要加快推进承租企业的标准化创建运行工作,要通过群租厂房的整治、标准化的创建,提升小微企业的管理水平。对已取得标准化证书的企业,要强化运行质量的监管和巡查。

(四)加强考核,建立积分制管理长效机制

1.严格落实规范化建设相关标准。各区镇应通盘思考、整合力量、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按照参考标准整治、积分管理考核、低分洼地研判的步骤,大兵团作战、大踏步推进、大幅度提升;特别要巧用积分管理实施办法,加强考核,从而促进群租厂区的长效管理。

2.运用先进手段精准监管。各区镇可依托工业物管、第三方托管、物联网与大数据分析等专业团队、信息化手段,探索群租厂房整治与监管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模式,在统筹人防、技防、物防的基础上,实现对群租厂房的精准监管和隐患风险的精准预防与处置。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12月底,具体分七个阶段实施:

(一)回头看阶段(从即日起至2021228日)

总结提炼2020年整治提升的经验、做法,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弱项,针对当前两节两会这一特殊时期,各区镇应立即组织开展群租厂房规范化整治回头看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群租厂房规范化整治工作再抓紧抓实;二是要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群租厂房规范化整治回头看的任务分工;三是要进一步突出重点,狠抓承租企业内部规范化整治;四是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形成合力不断深化规范化整治效果;五是要加强联动,多措并举,切实提高群租园区及承租企业事故防范能力。

(二)重新排查疏理阶段(202131日至330日)

各区镇在前期群租厂房排查的基础上,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厂房租赁企业再次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梳理,查清辖区群租厂房租赁双方基本情况、安全管理架构以及规范化整治情况,并制定成册,同时要督促群租厂房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台账。请各区镇将群租厂房底册于320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

(三)动员培训阶段(202141日至530日)

各区镇要召开会议积极动员部署、广泛宣传、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时间表;要组织厂房出租方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电工等开展专项培训,确保所有责任人都持证上岗;同时要督导出租方组织承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召开一次培训会议,明确园区责任边界、公共设施责任人、定点集合位置等安全要求。请各区镇将群租厂房安全持证情况(附件二)于530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

(四)集中整治阶段202161日至2022130日)

各区镇结合前期排查梳理名单,在全面整治一年的基础上,要督导各群租厂房,严格对照参考标准,按整治整改-规范提升-标准化推进的工作思路和四标落地、制度上墙、三化经常的整治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要明确整治责任人、要制定整治计划表、要强化安全措施、要完善管理档案,确保集中整治阶段效果明显,同时各区镇要做好技术指导与日常督导工作。

(五)积分考核阶段(202221日至430日)

各区镇要联合规建、环保、市监、消防、电力等部门,成立综合整治考核小组,按照《昆山市厂房租赁企业出租方积分管理实施办法》对辖区群租园区逐户开展积分考核;对于90分以上园区给予相应荣誉和奖励,对于60分以下的不合格园区要采取强有力举措,实施严厉行政处罚,必要时可以采取停产断电等强制措施。

(六)巩固提升阶段(202251日至1030日)

各区镇要对照参考标准和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组织群租厂房整治回头看工作,要强化对厂房租赁企业安全整治工作的分析研判,对整治过程中存在反复性、长期性的事故隐患,加大针对性研究破解,努力提升厂房租赁企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对按要求整治规范的园区要督促其巩固保持,并加强宣传形成扩散效应;对未按规定完成的整治园区要加强督导,形成闭环管理;对积分低下的园区,要做到该停就停、该关就关、该罚就罚,实现问题应改必改,整治彻底。

(七)长效保持阶段(2022111日起)

各区镇要总结专项整治的成果和经验,提炼群租厂房监管模式,建立群租厂房区镇监管长效机制,确保群租厂区规范化管理运行良好,整治成果长期保持;同时将总结材料报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区镇要高度重视厂房租赁企业的安全监管和规范化建设工作,要制定本区镇实施方案,积极动员部署,成立三年行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要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层层传递压力,确保三年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实现综合治理目标。请各区镇将实施方案于2021112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

2.压实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各区镇要以隐患无处不在的危机感、成绩每天归零的责任感和壮士断腕的决心、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毅力,以更严的责任担当,更实的举措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要强化房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思想,督导群租厂区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强化承租企业实际管控人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自主管理能力。整治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从重严肃惩处。请各区镇按照附件(三)将整治进度表,每月25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

3.发挥职能,持续精准指导。各区镇要全面排摸,针对2020年度群租园区聘请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要督促其充分发挥指导与服务职能,开展精准化指导服务工作;要督促第三方服务机构对辅导过的群租厂区进行两年质保服务,并免费接受服务对象规范化整治方面的业务咨询,从而切实起到传、帮、带作用,使租赁双方责任人能排查消除隐患、会规范管理,安全活动经常有序。请各区镇按照附件(四)将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表报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

4.强化执法,提升法律震慑。各区镇要以顶风傲雪的钻劲和百折不饶的韧劲,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专项执法、联合执法、暗查暗访等举措,对安全管理混乱、长期诚信缺失、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故意拖延整治降低标准的企业,开展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要充分利用两法衔接机制强化震慑作用,让违规企业付出沉重代价。

5.严格督导,加强信息报送。各区镇要定期调度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及时协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紧盯已查处的安全隐患,实行闭环管理;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治工作开展不力,不能按期完成整治的企业,要建立机制强化约谈警示,要通过信息曝光、红黑榜公示等措施,调动社会公众的参与度,从而借助多方力量推进整治进度和质量;同时要加强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形成整体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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